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今年不但要公开选拔第三批大学生“村官”,而且将首次在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批镇级干部,让大学生“村官”有奔头。这是笔者近日从惠阳区“基层建设年”活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惠阳区2008年基层建设年活动方案》提出,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增强基层干部队伍和农村人才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着眼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加大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力度,扩大公开选拔范围,在200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中公开选拔第三批大学生“村官”到农村(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和打造大学生“村官”锻炼渠道和成长平台,在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批镇级干部。同时探索在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公务人员的渠道,为优秀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提供机会和渠道。
根据所签协议,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6年,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关系挂靠在区人才交流中心,不占用镇人员编制,基本工资及国家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由区财政专项供给,生活补贴及有关福利待遇由各镇负责发给,享受所在镇事业干部同等待遇。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服务满4年后可参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如今又可参加镇级干部选拔,且在惠阳区权限范围内给予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让优秀大学生“村官”有奔头,获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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