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响:大受学生欢迎
记者了解到,厦门高校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政策可概括为: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每人每月一般按1200元给予补贴,同时发放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年任期过后,学生可以自行选择工作,政府对他们在录用选调生、考公务员及创业方面也多有优惠。因此,该政策一出,不少大学生对此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据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的李老师介绍,由于大学生下基层当村官的待遇相比以往,丰厚了很多,很多学生都跃跃欲试。昨日,在厦门大学大学生就业咨询会上,不少大学生就不断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该如何参加选聘,如何应试,及下基层后所能享受到的真正待遇等问题。
厦****学院大四学生王同学告诉记者,进入农村基层干两年后,就很有可能被录用为选调生(公务员身份),与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来考公务员相比,到农村当村官更让大家看到了希望,他所在宿舍的几个同学都明确表示要积极参加选聘。
王同学说,虽然他来自三明农村,好不容易考上大学从农村走进城市,再回去多少有点不情愿。但目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要找个好一点的工作并不容易,回农村当村官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择。
厦大国贸系大四的小林对选调大学生到农村当村官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她说,农村的生活条件毕竟比较艰苦,尽管待遇不错,但有些人还是不愿意去。她寝室里的几个姐妹正热烈讨论到哪个国家留学,对村官选调一事不太关心。但不管怎样,村官选调到底为同学们增加了一条就业途径,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不错的锻炼机会,还是值得肯定的。她今天过来也是想了解一下该如何参加选聘。
声音:与现行法律矛盾?
厦门高校选聘大学生当村官的政策一出,随即在厦门不少网站和媒体引发了广泛讨论,一些网友和大学生对大学生当村官在法律层面上是否合法提出了质疑。
厦大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院学生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可连选连任。
法律中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而如今选调大学生下基层当村官,与现行法律是不是相矛盾呢?
一些网友也纷纷评论说,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村官只在农村担任村主任助理,但主任助理一职引起许多人质疑,因为村委会组织法没有对这一职位的规定,村主任助理显得名不正言不顺。
就此问题,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连泰老师说,大学生到农村任职与现行的村委会组织法并不抵触。大学生在农村任职的是主任助理,他们只是帮助主任行使权力,只要主任的权力经过村民授权,助理即可行使相应的权力。助理也不需要像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需要经过选举产生,因此也就不存在与村民自治精神相抵触的问题。
至于大学生的职务未经授权会否造成村民对大学生不信任,以及大学生在村里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的问题,刘老师则认为,这属于实践问题,只能等到具体工作开展后才能说明。
老村长:务实更重要
漳州市平和县峨眉山村的老杨,18岁就开始当村干部,如今在村长任上已有20余年,对农村基层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说,这些年峨眉山村培养出的大学生并不少,大概有20余人,但这些村里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最后没有一个留在了村里,附近其他村的情况也都差不多,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走进城市后,很少有人会再回农村。
老杨说,他从报纸上看到过不少关于大学生进农村当村官的报道,镇里开会也讨论过类似问题,他对这个政策有一定的了解。他说,从村里的职务上看,大学生当村官主要是当主任助理一职,助理目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干部,主要是对村干部进行协助。他们初来乍到,对村里的情况不太了解,而且没有经过村民选举,也没有什么业绩在群众中树立威信,因此不太可能独立处理村里的管理事务。
老杨说,一个选聘来的大学生如果能一来就不把自己当干部,自觉地用自己学到的知识为村民服务,在此基础上赢得村民的充分信任,在一两年后通过选举程序成为村干部,这样才能最终符合法律规定,这个村官才当得名正言顺。
对于选聘大学生当村官,杨村长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大学生当村官,能提高农村干部的知识和层次面,这是要肯定的,但这些大学生干个两三年之后,一般不会再多干了。农村人虽然不能说回农村不好,但多接触外面的社会还是比窝在家里强。如果能增强农村自身的吸引力,留住本村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比招聘过来的大学生村官也许对农村建设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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