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娘家人的情怀做妇女的坚强后盾。把受害妇女当成自己的亲人,实实在在为受害人着想,察民意、暖民心、解民忧、办民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中,把妇女的呼声和需求及时反馈回来,赢得妇女的信赖和认可。
二是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服务妇女。聘任律师、妇女干部、司法干部、基层民警、村社干部等担任人民调解员,夯实妇女儿童维权队伍,延伸维权手臂,协调多方力量化解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抓素质培训,提升维权水平。依托素质提升工程、“妇女维权服务站”等平台,面向社会、面向妇女群众,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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