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1日,福建柘荣县纪委发文通报了该县近期查处的3起“小微村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村两委委员违规宴请、送礼,造成铺张浪费、违反财经纪律等严重问题。
具体3起“小微村官”腐败案:
擅自虚开发票充当接待费用。双城镇溪坪社区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林庆丰,2014年3月10月间,在负责双城镇西小区建设项目等征地时,分四次接待被征地群众超标就餐,在报账时,将共计3477元就餐费用以茶叶发票充账,存在挥霍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私自给企业赠送花卉礼品。东源乡洋边村支部委员、村委副主任吴新朋,于2013至2014年间,未经村委研究,私自分四笔给四家企业赠送花卉礼品金额达2000元并入村帐核销,存在挥霍浪费问题,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擅自安排征地工作就餐。东源乡西宅村委会委员、出纳林爱华2014年在负责项目征地期间,擅自多次在酒楼安排征地工作就餐累计达6253元,并在村帐核销,存在铺张浪费问题,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2014年以来,柘荣县加快加大农村基层的中央八项规定制度力度排查,县纪委发出 通知,要求检查落实中央八项制度进行专项排查,监督对象性不仅限于“村主官”,还向村两委其他成员蔓延,重点对“小微村官”们的违规宴请,公款接待、请客送礼的违纪行为进行全面的整理整顿,尽快查办,曝光通报,有力的整治在农村发生违反乱纪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有效的促进农村的党风,政府将加强对此事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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