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50元,并综合考虑家庭成员是否患有重大疾病、是否有残疾、是否子女在学,等其他条件。村委会和住村工作队建立了低保家庭申报民主评议小组,当收到村民或居民要求享受低保政策的申请和证明材料时,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交由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村委会公示栏上公示7天,然后有村委会负责上报,经复查、审核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再次公示栏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民政办审批,力求做到公开、透明。截止2014年12月,全村享受“低保”的人口280人,从而做到了,真正生活困难的家庭享受上低保补助。此举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