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职业化,迫在眉睫!”在广州市南沙区当大学生村官的小陈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2007年,他被聘为村主任助理。在工作之余,他对自己的“身份”也进行了思考。
“大学生村官不一定是村社的村民,我们没有土地;不是公务员,没有编制;不是工人,不参与评技术职称;也不是官员。但对我们来说,村官确确实实是一份职业,一份我们赖以生存的安身立命的全职职业,所以我们非常盼望村官能够职业化。”小陈对记者分析说。
但从现实看,村官职业化在政策和法律上还存在一些障碍。因为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主任必须是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委委员必须通过选举产生,如果职业化,之间的矛盾需要率先理顺。
“如何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形成机制、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从制度上为村干部的职业化创造条件,从而夯实新农村建设的基层领导力量?值得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袁康宏认为。
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许多省市对村官职业化进行了探索,如山东潍坊,贵州清镇市、湖北洪湖、四川泸县等。这些地方的探索主要从提高村干部报酬开始,提高每月补贴,一些地方配套实行绩效考核,完成考核的进一步提高奖金,并着手考虑解决职业村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提升离任村干部的报酬。
虽然没有正式打出村官职业化的提法,但广东近年来也着力于提高村官收入,探索村官的社会保障。过去通信费、交通费,村干部自己要“倒贴”,现在每月都有补助,且稳步提高,退休后也有养老金。
在这方面,广东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也早已有深入探索。如广州首个村官离任保障方案出台地花都区,现职村级干部连续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12年(含12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任村级干部15年(含15年)以上;即可享受离任保障,这项保障金每年可达上万元。而落选干部达到相关条件也可享受补助。梅州等欠发达地区也在当地财政可以承受的基础上,加大了村官的保障力度。
“这一切表明,村官职业化虽还没有被明确提出,但大方向应该是这样的。需要注意的是,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结合不同类别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对公平、合理的工资报酬标准;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和工龄补偿制度,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广东省委党校杨丹娜教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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