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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契约化“管”出和谐新村庄
时间:2010-02-25 17:07:39来源:作者:天石
九龙街道王家庄子三村共有252户,932口人,耕地面积736亩;村“两委”班子成员3人,党员31名;2007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28元。近年来,我们村先后被评为省村民自治模范委员会、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巾帼科技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是分不开的。
前些年在管理村务方面,我们村制定了一些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制度不仅上了墙,还给老百姓印发了小册子,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发现效果并不是很好,很多问题根本无法去落实。区里结合开展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决定在我村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契约的内容本着实际、管用的原则掌握,契约的形式也不拘一格,灵活多样,可以是合同,可以是协议,可以是纪要,也可以是承诺书。契约签订的方法步骤,先由村“两委”研究确定契约事项,起草契约文本,然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充分讨论,再进行公告、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并由法律顾问和镇审核小组审阅把关后,签订契约
自从我们村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以来,不论遇到什么问题,大家不再是七嘴八舌、吵吵嚷嚷,而是翻翻合同、看看协议,没有明确规定也能主动协商或找村干部调解。现在我们村上下齐心,大家都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村里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是难事不难了。承包村里机井的王贤恩意外身亡,当时他还有管理费和电费1000多块钱未交。要是没有订契约,这些钱村里就不可能收回了,村干部也很难出面去要,最后往往不了了之。帮着处理完后事,村干部拿着契约和收款明细找到其家人,按照约定一一进行了核对。其家人一看“白纸黑字”,很自觉地把应交的费用全都交上了。
二是干部好当了。以前村里有什么矛盾纠纷,干部调解时心里没底,都不愿管,怕管不好得罪人。自签了公益事业契约后,我们按约定的事项,通过征求意见、张榜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步骤,最后一致通过了资金筹集方案,老百姓没有半点意见,很配合,所需资金两天就到位了。
三是群众顺心了。以前我们村的银杏园承包,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承包过程存在不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些群众心里有意见。现在我们把银杏园承包纳入契约化管理,由村“两委”会议提出承包意见,提交党员、群众代表讨论,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公开竞标,全过程阳光操作。这样一来,群众认可了,集体收入也增加了。
四是村子和谐了。我们村里搞竹编的特别多,以前竹编户将竹片都堆放在门前或街上,往往挤占了公用街道,给村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邻里关系。自签订胡同契约后,规定自家门前1.5米属各户的使用范围,可堆放东西,其他地方不能占用。村民们见有了约定,逐渐改掉了乱堆乱放的习惯,邻里之间再没因乱堆东西发生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户。王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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