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国彪书记:您好!
我们是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城庄镇大居村的农民,2011年3月以来,由于吕梁市临县城庄镇伙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违法强征土地,又不按国家相关政策给予补偿,
致使我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向做为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的您反映情况。希望您为民做主,还给我们赖以生存的土
地!
2011年3月,城庄镇政府委托大居村委会强迫我们签定解除土地承包协议,继而与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签定土地买卖合同。他们共违法征占了包括700亩基本农
田在内的841亩土地,目前,我村失地农民270多户,涉及人口1200多人,其中1/3的人完全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而
这类土地违法事件是山西省吕梁市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的家常便饭!!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城庄镇政府与霍州煤电集团公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条
款,强征乱占基本农田,吕梁市临县城庄镇政府擅自买卖给山西省吕梁市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做洗煤场等矿山用地。而且严重危害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丧失土地给我们
的生存造成了危机,为维权不得不四处奔走,给我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破坏,也给社会安定造成了极大危害。
我们多次维权申诉,国家信访局将我们农民的上访申诉批转给山西信访局,山西信访局又批转给地方政府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但霍州煤电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主管
部门欺下瞒上、弄虚作假、坑农害农,使我们的合理申诉长期得不到解决。
一推、二拖、三踢球、蒙骗上级;抢物、抓人、雇帮凶、欺压百姓。某乡镇领导竟然威胁我们:“再上访,小心把你们抓进去!”难道我们农民维护合法权益是有罪
的吗?违法者良心何在?
为了维护国家保护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为了维护农民及子孙后代有田种、有粮吃,为了我们失地农民能够有尊严的活下去。我们强烈呼吁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还我们农民土地吧!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决策者别再作缺失道德的事了!
尊敬的李书记:您看到这封信不知作何感想,作为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请您以实际行动来给我们村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吧!要不起人民!对不起党!给子孙后代留下口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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