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以钱养事”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全县共有164人(含农技、畜牧、水产、农机),其中多数为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大中专毕业分配的国家干部,2002年改革前系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2013年,县财政预算“以钱养事”农技服务人员年人均劳务报酬30730元,根据劳动人事部门相关政策,代办代缴养老保险等“五险金”10480.8元,实际每月发放工资1687.4元。(农机人员全年工资1.8万元,扣除个人部分所缴养老保险1000余元,全年发放工资1.6万余元。按1.6万元计算实际每月发放工资1333元。)鉴于基层农技服务机构的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我们强烈呼吁,请求上级领导依照《农技推广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解决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根本问题。
1、 明确身份。落实依法治国精神,按照《农技推广法》规定,将基层农技服务人员明确为公益性服务岗位事业编制。
2、 改善待遇。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同工同酬,按实际核定工资标准发放,或者依据服务人员的工龄、技术职称等比照其他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保证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收入处于相近水平。
3、 落实保险。按照保费分担的原则,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应缴养老保险金的20∕28,医疗保险金的10∕14,其余由个人承担。
监利县“以钱养事”农业科技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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