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具体要求是:要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土地权属调查为先导,以先进、经济的测绘技术为支撑,依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归属情况和村庄范围内土地利用情况,制作完成的符合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登记要求的地籍调查成果,包括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地籍图等,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土地产权和土地利用基础。同时根据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成果,采取“一次查清、分类处理”的原则,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土地登记办法》开展土地登记,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总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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