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大学生村官 -> 热点聚焦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否包括“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也可以发证?
时间:2014-11-13 02:02:58来源:作者:易欣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部门出台的文件政策不仅都没有涉及对“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可以发证的问题,同时,要求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一律不得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进行登记发证,严禁将“小产权房”等违法建设用地通过登记合法化,凡是不依法依规进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发证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