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正在服刑的人员。
因此只要原户口在本村,上述人员均应该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