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大学生村官 -> 热点聚焦
合作组织的股金是否可以流动?
时间:2014-12-16 01:02:53来源:作者:张海

大多数规定股权可以在本组织成员之间流动,但要经过社员大会或理事会的同意。为解决资金缺乏问题,一些组织设立了投资股或优先股及责任股等,责任股持有者享有参与合作社所办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分配红利权,承担经济风险。优先股持有者每年固定领取20%的红利,不参与经营决策,不承担经营风险。为鼓励成员投入资金,部分组织还将入股额与享受的服务数量进行挂钩。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