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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社的法律地位
时间:2014-12-23 00:47:37来源:作者:张海

组织目的:

同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依法自愿参加或者成立联合经济组织,扩大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责任方式:

加入联合经济组织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联合经济组织承担有限责任。联合经济组织以其全部财产对本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地位:

联合经济组织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章程,并依照本法登记为合作社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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