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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账混乱怎么办?
时间:2014-12-29 11:42:38来源:作者:刘毅

一村民问:村民委员会账目混乱,该村村民可否选举代表查账或将该账目提交哪一级部门审核?

答:《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财务公开以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财务公开的内容要经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同时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字。

第十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账目张榜公布后,其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于解决的,要作出解释。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监督权: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释或解答;有权逐级反映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规定:乡政府承担下列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暂行规定,实行财务公开;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对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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