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实行专户管理制度,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设置专门账册,单独对征地补偿费收支使用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已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地方,要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设立专户,统一结算,使用和管理情况要定期向农民公开,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