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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承包权的怎么样继承?
时间:2015-03-24 01:00:12来源:作者:易欣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续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一条规定了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承包的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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