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家庭承包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应遵循以下原则: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民主协商、公平合理;承包方案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