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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哪些权利?
时间:2015-04-28 00:35:01来源:作者:刘毅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

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集合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可以说,成员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效果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效益情况。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成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抵触的情况下,还可以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规定成员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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