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也就是说,发包方是谁,就应该向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