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农业等部门对转入他人土地进行产业化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要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
切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各种限制,鼓励农民进城安家落户。
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离乡后的后顾之忧。
逐步培育和发展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市场信息、咨询、预测等服务体系。
各地可选择一批有基础的县乡,开展承包土地流转规范化试点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档案管理体系,使全省土地流转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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