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蔬菜基地建设,按《重庆市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重点区县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基地建设标准,经验收合格的给予补贴。蔬菜基地,是指经过市、区县政府规划,新建和改建的、常年集中连片种植蔬菜的耕地。基地补助资金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通过财政集中报账、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兑现。
补贴标准由各区县根据建设成本、新建与改建、建设规模等因素自行确定,但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一般农户不超过总投资的80%,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总投资的70%,农业企业不超过总投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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