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材林的幼龄林、产出前的经济林、薪炭林抵押率不超过确认价值的30%;
用材林的的中、近成熟林,盛果期的经济林抵押率不超过确认价值的45%;
用材林的成熟林抵押率不超过确认价值的50%;
一般公益林的抵押率不超过确认价值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