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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哪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时间:2015-06-16 02:06:04来源:作者:方同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在合作社中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当他们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合作社召开临时成员大会,审议、决定他们关注的事项。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严生的监督机构。当其发现理事长、理事会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履行职权,或者有违反法律、章程等行为,或者因决策失误,严重影响合作社生产经营等情形,应当履行监督职责,认为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大会作出相关决定时,应当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章程还可以规定需要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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