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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时间:2015-06-26 02:02:06来源:作者:柯静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与纠纷有关的证据由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包方等掌握管理的,该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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