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四化”的要求,即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
集约化是相对粗放型而言,是指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一定的生产资料,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通过较少的投入获取一较高产量和收入的一种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一体的农业经营方式。集约化要解决的是农业经营中“物”的投入不足问题,特别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不足的问题。集约经营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单位面积上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专业化是相对兼业化而言,是农村社会分工深化和经济联系加强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家庭经营主体经历了由小农户为主到小农户、兼业户、专业户共存的过程。相比小农户和兼业化,专业户一般规模比较大,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并且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开拓市场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专业化要解决的是农业经营中“人”的素质问题,要以一定的经营规模为基础,以使专业户获得与兼业户或外出务工人员相当的收入水平。专业化的发展方向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未来职业农民的中坚力量。
组织化是相对分散经营而言,既包括横向上农户的联合与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属于此类,旨在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能力;也包括纵向上产业链条的延伸,“公司+农户”的模式属于这一类,旨在降低市场风险。组织化要解决的是“市场”对接不足的问题,通过把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建立有规模、有组织、有科学管理的合作形态,加强对信息的搜集和辨识,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
社会化是相对个体而言,一方面是指农业生产过程的社会化,亦即农业生产过程由一家一户的行动转变成一系列的有组织的社会化的行为,主要表现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队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全程参与;另一方面是农产品的社会化,即农产品的生产为整个社会提供,而不是自给自足的小商品经济。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