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一定时期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三个基本特点:
多元化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强化,农户经营仍占主导地位。
我国农地基本经营制度长期内保持稳定,农户经营仍然农业生产的主要形态。未来农业发展潜力较大,城市工商资本和个人资本参与农业经营开发的积极性增强,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涉农微企、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将进一步发展,各种新型的农业开发企业或者各种形式的经营主体将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领域逐步联合,各种农业主体将均衡、有序、公平的参与市场竞争,形成良性发展的格局。
农业一体化组织程度将逐步提高。当前,我国农业如生产、加工和流通一体化组织还比较分散,由松变紧、由外向内的一体化转变趋势加强,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联合和协作的方式来弥补市场竞争中处于分散的不利局面必将得到改善,与此同时,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需求也将驱使农业经营主体一体化组织的形成。
区域化农业格局逐步形成,社区组织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农业的商品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的区域化格局将逐步形成,“小规模、大群体”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实践证明,实行区域化农业经营,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业良种化、市场的开发、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
农业市场化经营趋势将不断加强。农业经营一体化、多元化、区域化发展的同时,必然离不开农业经营的多元化,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必将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改革体制、转变职能,实行企业化管理。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农业对其相关服务的需求将更为迫切,为满足市场发展需求的农机公司、种子公司、饲料公司、农业信息中心、肥料公司、技术服务公司等企业必将不断涌现,进一步充实发展自身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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