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家庭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方式,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并非农户的户主或者其他个人,但是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一般并非农户的全体,而是代表农户的户主或者其他人。合同签订后,由农户全体成员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负亏损。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须经过 法定发包程序。发包程序不合法而签订的 土地承包合同,最后有可能被确认无效。
通常情况下,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的承包一般都采取家庭承包方式。
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不能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土地的,应遵循其他法定发包程序。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一般只适用于不能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承包土地的,应遵循其他相关法律程序。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