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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组织开展新村镇建设工作“回头看”活动
时间:2010-04-28 10:10:21来源:作者:冯远
     自2004年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赣州市已完成了15000多个村庄的整治建设,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然而,由于村庄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许多建设点在工作队撤走后,因为无人管理而导致“脏乱差”现象重新反弹,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遭受不同程度损毁、农家书屋等文体活动场所长期闲置、规划执行不到位等现象比较普遍。为切实转变这一现象,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赣州市从4月6日—5月6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新村镇建设工作“回头看”活动。活动对象为2004—2009年已经完成整治建设的新农村建设点和全市所有圩镇。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一次全面“三清”活动。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对历年已整治的新农村建设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三清”,认真清理好陈年垃圾,不留卫生死角,做到农户庭院、村间道路、江河、库塘水面、沟渠、公路铁路沿线和集镇基本没有明显垃圾。     2、组织开展一次农村垃圾处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所有20户以上的村庄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工作,采取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操作手册或宣传漫画、召开村民或户主大会、组织培训、开展评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让农民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养成将垃圾自觉分类的良好习惯。特别是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理事会成员、农村保洁员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他们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认识,让他们熟练掌握垃圾分类处理知识,以更好地指导农户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3、全面建立长效管理队伍。一是全面建立保洁员队伍。所有乡镇(街办)圩镇全面建立环卫站(所),并有专门的环卫管理人员,负责对圩镇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乡镇垃圾终端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等工作。所有历年已完成的村庄整治点和今年新启动的村庄整治点按30-50户配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好保洁员,能较好地履行职责且能正常发放报酬。二是全面建立村庄公益事业管理队伍。所有已完成整治的建设点都必须组建管理理事会。可以由原来的建设理事会成员继续担任,也可以重新选举产业新的管理理事会。已经重新组建社区并实行社区化管理的建设点,则统一由社区理事会管理。管理理事会主要是负责村庄公共设施的管护、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村庄卫生的监督和村庄规划的监管等。     4、组织开展一次“大回访”活动。市、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对本单位2004年以来所帮扶的新农村建设点开展一次“回访”活动,指导和帮助挂点村建立长效管理队伍,督促挂点村按规划要求继续完成挂点当年未完成的一些后续工作,巩固整治建设成果。     5、做好提升完善工作。对建设点内损毁的公共设施进行适当的维修;对在已整治建设点内新建房屋的,引导农户按规划建房;对拆旧建新的建设点当年未完成房屋整治的,继续引导农户按要求进行整治;组织开展好“卫生清洁户”等评比活动。     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赣州市新村办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10年新村镇建设工作平时督查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其中4月12日至19日结合一季度新农村建设督查对“回头看”活动进行了一次明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了三个乡镇的圩镇和10个2009年以前的新农村建设点,重点了解集中“三清”开展情况、垃圾处理宣传到位情况、村庄管理和保洁员队伍建立情况、规划建设执行情况、市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大回访”活动情况等情况。5月份将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并结合市领导调研月活动组织市领导对“回头看”进行不定期抽访,对于活动开展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和乡镇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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