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儿童节,也是传统的亲子消费旺季。针对屡屡发生的儿童受伤害事件,相关专家提醒家长——
七成儿童乘车无安全坐椅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家长们对儿童乘车存在着认识误区:有四成以上的家长认为,乘车时由母亲怀抱或坐在成人腿上是对儿童有效的保护。
误区一:乘车时怀抱儿童最安全
实际上,一旦发生紧急刹车,这种方法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当汽车以五六十公里的时速紧急刹车时,母亲抱住一个3岁大、体重为12公斤重的孩子需要约150公斤的力量,这显然是母亲无法控制的。
另外,一些母亲喜欢抱着孩子坐在前排副驾驶位子上,实际上,副驾驶位子是汽车上最危险的位置,儿童在这个位置上不仅遇到事故时受伤害大,而且儿童的好动性还可能干扰正常驾驶,诱发事故。如果儿童坐在装有安全气囊的副驾驶位置,安全气囊在打开释放气体时,时速大约达到300公里,会产生很大的作用力,使得儿童面临着足以窒息的危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轿车,很多家庭在享受汽车带来的方便和舒适的同时,却忽略了儿童乘车安全问题。
误区二:有没有安全坐椅无所谓
据有关部门统计,儿童坐在后向式儿童专用坐椅上,与未系安全带的儿童相比,受伤害的几率可减少90%;儿童坐在增强型儿童坐椅上,安全性能可提高80%。而调查结果,76%的儿童乘坐的汽车内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坐椅和增高坐垫。
实际上,成熟的汽车文化国家关于儿童汽车坐椅方面有专门的法规政策,如瑞典要求7岁以下的儿童乘车,车上应备有保护儿童安全装置;在美国,法律规定的年龄为4岁以下;在加拿大,法律规定是5岁以下。
在我国,由于法律法规的不配套,儿童安全坐椅往往不是汽车必要配件,是在儿童用品专用商店销售,其价格往往四五千元,非常昂贵,导致普及率并不高。
专家建议,低龄儿童家长应该为孩子购买一套合适的、安全的儿童坐椅、增高坐垫等安全装置。
未成年人组队出游不可取
儿童节后,很快就到了端午小长假,这是青少年出游的高峰时节。此外,一些旅行社也以“考后减压”为名,让一些中考结束的孩子集体外出旅游。
专家提醒,不应提倡单独或同龄未成年人组队外出旅游。近年来,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加快,但从法律层面看,他们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能力仍然不足,单独或同龄未成年人组队外出旅游的风险往往不可预测,所以应当树立无成年人监护不出游的观念。
专家提醒家长注意以下6点:
不安全的消费场所坚决不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能力差。在国内外已经发生多起由于未成年人被挤倒后,后面人群无法控制而酿成的踩踏伤亡惨剧。
此外,在攀爬类等户外运动中,未成年人往往对风险无意识,一旦出现问题,受体能的限制一般难以成功避险。在旅游时,还有的家长带着孩子爬野山、看野景、体验野趣,而这些未开发的景区潜在的风险很大。
不宜的消费项目要避开。在旅游期间,有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认为有自己的保护不会有问题,不加选择地带孩子见“世面”。如有的家长在旅游期间,带未成年子女去营业性舞厅或酒吧,这些场所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遇有热闹,先管孩子。旅游场所经常会有表演、分发纪念品等活动,也可能发生某种突发事件,这时家长一定要先将孩子带到安全地带,不要因看热闹危及孩子。
遇有动物,格外留心。遇有动物,要监护好未成年人。游览动物区时,严格遵守公园规定或警示标志所作的警示。即使投喂一些很温顺的小动物这样看似安全的行为,儿童也必须由成人带领和监护。
贵重物品,成人携带。外出游玩时,有的家长图省事,将贵重物品交由未成年人使用或携带。如有的儿童脖子上挂着数码相机,有的手持高档的摄像机,还有的家长两手空空,由未成年人背着存放物品的旅行包。这会让不法分子有更多的可乘之机,而不法分子在盗抢财物过程中,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不买有潜在危险的商品。如旅游景点常看到的气球,有些不法商贩为节省成本违反国家禁令用氢气灌充,一旦遇有明火,就会燃烧爆炸。除了可能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害的商品,还有一些“新奇刺激”带有黄色或暴力暗示的产品,不仅不要购买,还要让未成年人回避。
不当玩具给孩子带来伤害
问题一:国产货“洋包装”
笔者走访了一些玩具售卖点,发现这一现象比较普遍。在一家超市,玩具销售摊位所卖的十几件塑料玩具,外包装全是英文说明。几位正在挑选玩具的顾客表示“不太能看懂,看图案才知道是什么东西”。据悉,像这种全英文的包装,在市场上相当普遍,而且大多数都是国内生产的产品。一位玩具批发商称,国产货外包装的标识用英文印刷,可以突显其“高档次”。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此包装很难分辨玩具是否适合自己的孩子使用,也不懂得如何教孩子正确使用。
问题二:无安全标识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早已正式实施,但在调查中,笔者仍注意到,一些玩具包装上除了产品名称,没有任何标明厂家和年龄警告的字样和图示。在一家店里,有一个糖块大小的玩具小车,笔者问店主“3岁以下的孩子能不能玩”,店主肯定地说“可以”。而事实上,《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有严格规定,要求玩具在摔、拉等情况下不会产生小于嘴巴的部件,避免儿童将其塞入嘴里造成窒息。而且规定因性能、尺寸和特征等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则应在玩具上标注如“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安全标识。
问题三:“问题玩具”仍在卖
玩具本是孩子们的良师益友,但市场上一些包含暴力、血腥的“问题玩具”却仍在售卖。在一家卖玩具枪的店里,店铺四周都挂满了各种玩具枪,让人以为走进了军火库。据店主介绍,这些枪都是仿照真枪制作的,能发射塑料制成的子弹。“很多学生都喜欢来我们这里购买。”
而在另一家超市的玩具销售柜台,有一个叫“百宝箱”的玩具,打开时,会猛地弹出蟑螂、蜥蜴、蟋蟀等小动物模型。
有关专家表示,家长要警惕不当玩具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化学性损害:例如油漆、涂料不合格,易引起孩子皮肤或者呼吸道过敏,如果含苯、铅等重金属超过安全标准,则可能对孩子的骨髓有影响;物理性损害:一些质量不合格的玩具,或者表面不光滑,有棱角,容易擦伤孩子。
另外,一些童车或滑板车缺乏安全保护装置,或者其速度和方向设置不合安全要求,很容易引起孩子外伤;精神行为损害:一些带恐怖、黄色、暴力倾向的玩具,对小孩子的心理健康发育具有很严重的不良影响。例如一些渲染恐怖的玩具可能引起孩子的惊恐、失眠、胆小以及不安情绪。而暴力玩具则易引起孩子的攻击性心理和行为,使孩子的心理具有暴力性倾向。
业内人士提醒家长,选购玩具首先要根据孩子大小,购买适合其年龄层的玩具。另外,要去正规大型商场购买玩具,质量上比较有保障。要特别注意材质,确保是无毒的,如是塑料制品,则要保证不是再生塑料,而玩具上的颜料一定要是无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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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3岁以下宝宝选玩具有点难
为了给即将过周岁生日的小侄子买件玩具当礼物,市民刘婷婷连续三天牺牲午休时间逛商场,结果一无所获。“不是我挑剔,是真挑不到合适的。 ”刘婷婷说,她在商场看到的玩具要么标有“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警告字样,要么标注“仅限36个月以上儿童使用”。且别说没有适合1岁宝宝的玩具,就是2岁宝宝的玩具也难觅踪影。在某玩具区域,正在选购玩具的陈女士说,宝宝快两岁了,对拨浪鼓、摇铃已玩腻了,她想给宝宝买件能提高动手能力的玩具,可逛了好几个商场,都没这个年龄段的。
在某大型超市,看到一款产于广东的音乐床铃玩具包装上,居然也印着“适合3岁以上儿童”。就连用来训练宝宝爬行的地垫,很多也被标上“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一位家长看到此标识不禁哑然失笑:“3岁的孩子早就满地疯跑了,哪儿还玩这些?”
走访一些商场和大中型超市发现,除少数发音玩具和练习宝宝爬行的玩具外,多数玩具的年龄限制至少在3岁以上,且多数玩具明确标有“本产品可能含有小零部件,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玩”。
笔者走访多家玩具厂得知,由于国家对3岁以下儿童玩具的设计、制作精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其生产成本和风险大于其他年龄段玩具,利润也相应减少。在这种情形下,厂家宁可花心思开发其他年龄段玩具,也不愿涉足3岁以下儿童玩具的生产领域。
因噎废食不可取。家长呼吁,玩具厂家能在婴幼儿玩具上多一点关注,多一点创新,多设计一些好玩的玩具来填补这个市场,让更多0~3岁的宝宝能在玩具的陪伴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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