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标
●2011年—2015年,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536万平方米,规划套数较“十一五”期间增幅70%,预计总投资约646亿元。
●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由25%提高到35%。
●到2050年,力争实现保障性住房套数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50%,建立“双轨并行”的住房供应体系。
“‘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较‘十一五’期间增幅达70%。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将由25%提高到35%。”昨日,深圳市政府公报公布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未来5年,深圳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约24万套,将逐渐把保障重点转移到经济社会所需人才,而前海等重点发展地区将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
-现状
保障房存在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等3大问题
“‘十一五’期间,深圳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建筑面积766.6万平方米。实际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9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267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计划安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数量,相当于深圳过去30年已建成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总量的63%。”规划称,到去年年末,全市已建成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约0.27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的6.6%,占全市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26.5%;全市保障性住房已建成总套数约27万套,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3%,占全市商品住房总套数的25%。
而住房保障对象也在逐步扩大,2007年以前,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此后则转移到户籍低收入家庭。而去年进一步扩大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并从户籍人群扩大到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人群,特别是将对深圳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广大人才。
不过,规划也表示,全市保障性住房仍存在3大问题:一是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广大人才和“夹心层”家庭也存在买不起房、租不起房的“住房难”问题。加上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在一定时期内这一矛盾暂无法缓解。
二是建设进展不如人意。“十一五”期间虽已安排建设的套数总量超出了规划目标,但由于用地紧缺,部分项目用地存在征地拆迁、规划功能调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障碍,难以及时“落地”。同时,建设资金不足、前期工作环节过多、审批流程过长等原因,也造成建设进度缓慢,保障性住房面临开工率低、竣工率低、供应率低局面,尚未形成较大规模供应,与居民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此外,实施机制也有待完善。规划称,由于市、区两级责任分工不明确,市一级抓得多、抓得紧,而区一级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市、区、街道三级联动不健全,人员与工作量不匹配,也影响了住房保障的开展,而对各级各部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责考核机制尚未建立”。
-思路
保障重点将逐渐转移至各类人才
规划分析,由于快速城市化和过度市场化,深圳当前的住房发展出现3个结构性难题:一是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比例倒挂,户籍人口住房自有率达76%,而全市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才40%;二是住房保障工作相对滞后,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只占总量的6.6%,商品房与保障房比例悬殊;三是户籍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但广大人才和“夹心层”家庭也存在较大的“住房难”问题。
“当前,深圳住房保障覆盖的主要目标人群,已转移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各级各类人才,所需规模较大、区域分布不均衡、租售比例与需求不符、建筑面积与市民期望存在差距等结构上的矛盾也比较突出。”规划称,立足深圳未来30年发展,“十二五”将是深圳实现“住有所居”的关键时期,也是破解深圳人才流失、产业迁移、经济发展瓶颈的攻坚时期。通过住房保障先行先试,创新保障性住房土地、资金、建设、管理等,创建人才宜聚、住房宜居的城市环境。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末,深圳人才安居工程惠及人才数量测算结果显示,尚无自有住房的高级人才约2.8万户、中初级人才约11万户,合计13.8万户,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安排保障。而“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新增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约8万户,预计新增尚无自有住房的高级人才约1.4万户、中初级人才约12.6万户,合计14万户。
“也就是说,‘十二五’期末,全市住房保障需求总规模约为35.8万户,其中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约8万户、人才约27.8万户”。
-措施
将确保规划期内保障房用地不低于全市住房用地40%
针对这些现状,“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约2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536万平方米;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开工率力争达到60%;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竣工率力争达到50%。其中“十一五”安排项目力争达到竣工率100%,“十二五”新安排项目力争达到竣工率30%,竣工规模较“十一五”期间增加近10倍,相当于特区建立前25年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建设总量。
土地是深圳的稀缺资源,但规划强调,将确保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全市住房建设用地的40%,并明确具体地块和空间布局,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将充分利用存量土地,通过城市更新配建、企业利用自有用地、拆迁统建上楼等方式,创新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通过地铁及交通场站上盖物业等方式,创新用地供应模式。”规划称,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提前5年滚动供应,缓解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工作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十二五”期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4.1平方公里,其中新增用地2.8平方公里,存量用地1.3平方公里。在地域安排上,福田、罗湖、南山和盐田在0.1—0.3平方公里之间,宝安和龙岗均为1.2平方公里,光明和坪山新区则均为0.4平方公里。
前海等重点发展地区将优先安排保障房建设
记者还注意到,此次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规格较高。规划称,2015年底,保障性住房人均住房基准建筑面积将不低于18平方米,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70%,且100%实现一次性装修。同时,将打造10个绿色低碳生态示范社区,推行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垃圾减排技术,实现30%保障性住房项目应用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技术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透露,保障性住房将优先选用周边配套较成熟、公共交通较便捷的已开发地区,与城市发展总体布局相衔接,综合考虑全市近期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和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在宝安中心城、前海地段、重点产业园区等全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优先安排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设。
同时,确保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区域公交线网密度不低于3公里/平方公里,区域人均公交车辆拥有率不小于10标车/万人。
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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