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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公园租地绿化 因抢工程进度遭毁绿近千平米
时间:2011-07-20 14:11:51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王玉


  中新网杭州7月19日电(记者 沈兰)连日来,地处杭州市城乡结合部的上塘生态公园,因数百株银杏、香樟、榆树等280株经济树被砍伐显得格外突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原本“租地绿化”生长起来的一片城市绿肺,在没经过建设局绿化办审批情况下被连根拔起,霎那间变成一片疮痍。


  15日,上塘生态公园1000多平方米的生态林被推土机毁于一旦,有报道称被毁坏树木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据悉,这片被毁坏林中有部分是2年前移植过来的树种,绿树成荫与生态池塘、白鹭嬉戏相映成景。


  经绿化办调查,该绿地为2003年建设的“租地绿化”。 政府给予农民一定租地补贴,与农民签订30年租期,然后再由政府负责实施土地上绿化建设项目,两方受益。


  2008年该地块因桃源新区建设需要征用,用地性质转变为建设用地,该绿地紧邻杭州景源街和桃源新区地块。景源街道路的施工单位为浙江创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施工单位在未办妥绿化迁移手续的情况下,为抢工程进度,擅自毁坏绿地实施道路建设。


  根据该区绿化办现场核实、测量,本事件共涉及区域总面积1300平方米左右,除去水塘350平方米,实际毁坏绿地950平方米左右。参照原施工图的植物种植密度要求,并结合毁绿现状情况和周边绿地的种植密度测算,此次毁绿行为共毁坏植物280株左右,其中乔木90株、亚乔木190株,品种包括香樟、银杏、冬青、柳树、无患子等5种乔木和紫薇、茶花、龙柏等3种亚乔木。


  按照相关规定,不论是种树还是砍树都应该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经济林更应受到相应保护。而按照金星村村民的说法则是,该地块被征用后,因为工程急赶工期才砍树,而忽略了绿化审批常识。不过,民众对此种说法难以接受。


  “我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了现场,使得毁绿事件得以控制。”拱墅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姜晓说,目前城管执法局已经立案,已初步认定施工单位桃源指挥部在未办理绿化迁移手续的情况下先行施工。下一步,将参照现行的绿化价格标准,认定毁绿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拱墅区绿化办也已责成施工单位立即补办迁移手续,并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绿化采取了必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该区绿化办已于18日开始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全区性借地绿化专项检查。(完)

(编辑: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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