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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忽视商品的“修理记录”
时间:2011-08-08 19:20:29来源:霍城县工商局作者:王霞
     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数码电子等商品时,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介绍商品的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并提供有效的“三包”凭证。消费者对此要做到心中有数,明白自己在商品“三包”期内的权利。
修理记录是商品在“三包”期内退货、换货、修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据,若家电、数码电子等商品在“三包”期内经过维修,消费者一定要让维修商如实填写维修记录,不要因怕麻烦或维修商的推托而忽视修理记录,否则会给日后维权带来困难。
当消费者遇到维修商不履行填写维修纪录的义务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及质监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争取消费维权的主动性。
另外,对“三包”期外的家电等商品,消费者保管好维修凭据也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维修市场鱼龙混杂,个别不诚信维修店在维修时会动些手脚,明明是小故障,小问题,将它扩大化,把没必要换的零件换掉,或者多收修理费等,保管好凭据有利于事后维权。(霍城县工商局: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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