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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考将给村官“留位子” 六项新政成“定心丸”
时间:2009-10-26 11:18:0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今后招考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其中,县乡机关公务员,将重点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了这项新出台的鼓励大学生到村任职的保障政策。他特别强调说,这个“定向招录”的比例“不会低”,其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大学生村官能踏踏实实留在农村,干满3年的服务期。

与此次选聘消息一起发布的,共有6项针对大学生村官的保障政策。在公务员招录方面,除定向招录的政策外,还有: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等。

其他保障政策还有: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贫困县等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偿。

此外,大学生村官在任职期间,将享受每年1.5万元的补贴资金,以及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任职期间,县级组织部还将会同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等三项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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