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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镇规范农村经济合同维护农民利益
时间:2009-10-28 08:54:3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马凯
  为保证农村重大经济活动公开、透明,今年以来,木林镇从规范农村合同入手,加强农村经济合同事物的规范管理。木林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经济合同审核小组,要求各村党支部与经济合作社确定项目意向,通过社员代表会讨论决定意向能否实施,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北京市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合同。所有签订的合同必须由纪委、镇经管站、司法所依法监督,经小组审核后由镇长审批、签字方可生效。针对镇域内村级的所有经济合同分门别类的进行全面清理及整顿,对存在问题的合同,依照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   09年,木林镇共签订经济合同67份,清理村级经济合同1300余份。通过村集体有关经济合同项目的规范管理,使广大村民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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