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记者从市贸易办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家电下乡申领补贴时间将由原来的15天缩短到现在的7天。
据市贸易办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持有农村户口的消费者购买下乡家电后,15天内才能拿到补贴。为进一步方便农村消费者,市贸易办与财政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决定将补贴期限缩短至7天,让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村消费者尽快享受到实惠。
此外,我市对镇级财政部门办理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手续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凡在购买人户口所在镇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消费者,由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代审补贴备案材料,确认无误后,3日内送交当地镇级财政所进行兑付。
对在购买人户口所在镇以外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消费者,先由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代审补贴备案材料,确认无误后,再由消费者本人送户口所在镇财政所进行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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