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在五个方面加强了对“家电下乡”工作的监管。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对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及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村农民充分了解家电下乡相关政策。二是严格补贴项目。严格按照家电下乡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中标价为标准,对具体品牌、规格及价格进行明确,严格杜绝超规定项目和超中标价格销售等现象发生。三是严格网点确认。按照“先申报、再审核、后确认”的原则,该县组织经贸、财政等部门对自行申报的销售网点认真进行审核筛选,确认销售网点。同时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将取消其网点资格。四是严格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制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由各乡镇对农户的身份、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涉农补贴存折进行认真审核,再报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补贴资金将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涉农补贴存折账户。五是严格全程监督。对家电下乡实行目标管理,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同时,由纪检监察、经贸、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家电下乡工作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