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桂林市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可以直接从销售网点领到补贴。昨日上午,记者从市财政及商务部门了解到,面对农民反映家电下乡补贴领取程序繁琐的问题,桂林市开始全面推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现场兑付”的办法,实现农民购买下乡家电即买即补。
农民在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完整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销售网点在查验购买者的相关证明后,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对完全录入信息和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补贴类家电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直接垫付补贴款,或折扣货款,即农民当场只需付87%的货款就可提走家电。需要提醒的是,2009年6月15日前购买的按原渠道兑付。
销售网点将农民的相关资料定期提交所在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逐一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拨付各销售网点账户。
桂林市各级财政、商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此项政策的宣传和督察力度,要求销售网点要公正、公平地做好产品销售、信息录入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财政、商务部门将取消其家电下乡流通企业中标或销售网点资格,扣缴保证金并对外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