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后,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过程中,财政部门将先行垫付,不会出现补贴停兑现象。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要保证补贴资金供应,出现资金缺口时,县级财政部门要先行垫付,不得出现补贴停兑现象;要把方便农民群众放在首位,因地制宜,创新补贴兑付办法,积极协调经销商、公安部门集中办公,实行购买车辆、办理牌照、兑现补贴的“一站式”服务,加快补贴兑付进度;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信社营业网点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方便购车农户开立账户和存取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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