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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厂商不履行质量承诺取消下乡资格
时间:2009-10-28 10:20:2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2008年12月1日起,我省家电下乡计划工作进入推广阶段,家电下乡政策先后作了多次调整。为方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最新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情况,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

问:如何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坑农事件发生?

答:首先,建立家电下乡产品信息管理系统,每件家电下乡产品都有产品标识卡(即身份证),从生产、销售、补贴全过程进行监督。假冒伪劣产品不能登录系统享受补贴。

其次,工商总局出台了专门措施加强家电下乡市场监管,质检总局还特别下发了《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守法经营的企业将受到严厉惩处。

最后,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家电下乡政策,提高产品识别能力,自觉维护自身权益。

问: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一旦不履行质量或投标承诺,有什么处罚措施?

答:对于不履行质量或投标承诺的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作出处罚规定:

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质监等部门应当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不履行质量承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中标生产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罚。

对不履行投标承诺和中标协议、销售服务问题突出的销售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家电下乡流通企业中标资格等处罚。

问:我省家电下乡工作是如何组织实施的?答: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信部、发改委、中宣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制订了《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11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我省比照财政部的方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等19个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的家电下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由省财政厅牵头,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我省家电下乡工作。

问:近期在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从6月上旬到7月上旬开展“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增加公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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