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积极作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产品下乡活动指定销售网点的监管,切实规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经营行为。截止8月15日,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89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647户次,取缔无照经营81户。
二是强化对家电、汽车等商品二手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旧家电、旧汽车摩托车等商品市场秩序。年初,省工商局织开展了全省农村家电市场清查工作,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4344户,立案12件,查获不合格、废旧家电418台,有效维护了农村家电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查处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商品市场消费安全。截止8月15日,全省共立案查处案件11件,罚款3.1万元,查扣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家电53台。
四是强化农村商品市场日常监管,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突出农村商品市场监管重点,切实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
五是强化“12315”农村站点建设,方便农村消费者投诉。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努力实现“12315”站点覆盖率在农村达到80%以上。据统计,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消费者咨询95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7件,已办结申诉举报13件,协调解决消费纠纷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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