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额尔古纳市工商局在乡镇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某些家电商场散发的宣传单上印有“为响应国家号召,政府补贴13%家电下乡活动,我点从即日起施行现场兑现制,家电最高补贴260元,摩托车最高补贴650元等”宣传内容。但当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其出具商务局的相关审批文件时,店主表示并未收到商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审批手续,也无“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授权。该商场只是利用“家电下乡”这一政策进行虚假宣传,已达到吸引消费者,促销店内商品的目的。
额尔古纳市工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场做出了处罚,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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