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推广家电汽车下乡政策问答
1、问:与推广家电下乡初期相比,国家对家电下乡政策都做了哪些调整?
答: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增加了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种。家电下乡推广初期只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4个品种,现又将农民购买意愿较高的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也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二是提高了彩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将彩电的最高限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三是提高了家电下乡限购补贴数量。将原来每户农民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1台增加到2台。
2、问:家电下乡产品在价格上有何规定?
答: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中标价格)分别为: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式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式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各型号产品的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详细可通过网络查询,网址http://www.jdxx.gov.cn/。
3、问:如何防止家电下乡骗补行为的发生?
答:一是家电下乡产品有专门的产品标识卡(即产品身份证),它是申领补贴的基本依据。二是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产品的可追溯体系,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全程动态跟踪,每台产品、每分钱的流向都有据可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及非家电下乡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三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对超限额购买可进行自动审核,家电下乡政策规定每个农户每大类产品最多购买2台,超过2台时该农户的购买和补贴信息将被拒绝录入信息系统。
4、问:哪些企业承担我省家电下乡销售任务?
答:经省财政厅、商务厅推荐,由国家财政部、商务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在我省中标的家电下乡销售企业有69家,具体企业名单如下:
(1)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
(3)青岛海尔销售公司
(4)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国美电器集团
(6)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9)杭州华日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11)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
(12)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1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5)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6)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17)哈尔滨联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三联家电哈尔滨家电广场
(18)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19)黑龙江正阳家电销售有限公司
(20)牡丹江广汇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21)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22)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23)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4)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5)上海尊贵电器有限公司
(26)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7)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28)上海双鹿电器有限公司
(29)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30)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齐齐哈尔市华丰家电有限公司
(33)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34)深圳市神舟电脑有限公司
(35)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6)上海惠普有限公司
(37)博西家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38)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39)北京满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0)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41)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42)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
(43)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4)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45)浙江上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46)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7)宁波韩电电器有限公司
(48)上海奔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49)武汉东洋樱花电器有限公司
(50)山东天丰太阳能制品有限公司
(51)北京华业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52)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
(53)北京天普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54)北京天韵太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5)北京雨昕阳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56)滁州扬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7)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58)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
(59)江苏淮阴辉煌太阳能有限公司
(60)江苏桑夏太阳能产业有限公司
(61)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
(62)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6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
(64)山东豪特太阳能有限公司
(65)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
(66)山东小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7)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68)芜湖贝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69)浙江申豪光能技术有限公司
5、问:家电下乡指定店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必须有中标流通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的直营、加盟的网点(只要有其中一家中标企业授权,便可经营所有家电下乡产品);(2)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3)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并照章纳税;(4)必须配备计算机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5)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的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6)太阳能热水器销售网点,还必须配备专业的安装及维修人员。
6、问: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如何办理备案审核手续?
答:销售网点的备案审核应在销售网点所在地的县(区)商务局办理。销售网点在申请备案审核时需向商务局出具以下三种材料:一是中标流通企业或太阳能中标生产企业颁发给销售网点的“经销授权书”;二是销售网点的工商营业执照;三是销售网点的税务登记证明。
7、问:销售网点如何申领“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
答:销售网点在通过商务部门备案审核后,由各中标企业将所属销售网点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备案编号”(该编号是在销售网点通过备案审核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产的,如:黑Z—××××)等信息进行汇总,通过电子邮件(swtzjs@126.com)报省家电下乡办公室。省家电下乡办公室将按各销售网点的“备案编号”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并通过中标企业免费发放给各销售网点。下半年,省家电下乡办公室将会同各市(地)、县(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已通过备案审核1个月,仍未申领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的销售网点进行处罚,并责其自费购买“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
8、问: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农民购买家电和申请补贴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我省农民(农工、森工)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必须携带购买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何挂有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颁发的 “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的销售网点购买。在销售网点审核确认购买人符合补贴条件后,购买人应与销售网点签订《黑龙江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委托书》,并当场领取由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
9、问: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是否还需要购买人提供个人储蓄账户?
答:为适应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及先行垫付办法,国家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作了相应调整。在选择先行垫付后,购买人的储蓄帐号项目栏自动关闭。由于我省已全部实行了商家先行垫付办法,因此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不再需要提供购买人个人储蓄账户。
10、问: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销售网点应如何审核农民补贴资格?如何向财政部门申领垫付的补贴资金?
答: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销售网点首先应审查户口簿、身份证,确认购买人是我省农业户口或农垦、森工系统工人;其次,要将购买人个人信息、产品销售和补贴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录入“代理备案信息”时,必须勾选“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方框,并准确填写户口簿号、户主姓名、购买人与户主关系(此时系统会自动审核购买数量,如已用该户口薄购买过2台同类产品,系统会提示并拒绝该销售信息录入);其三,与购买人签订《黑龙江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委托书》,并在购买人签字确认后,将补贴款垫付给购买人;其四,将购买人的户口簿(户主页、购买人页)、身份证、发票的复印件和产品标识原件留存;其五,在产品售出并垫付补贴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购买人留存的户口薄(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销售发票复印件和产品标识卡原件,以及与购买人签订的《委托书》,到销售网点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清算,并按财政局(所)的要求提交本销售网点的开户行及账号。
11、问: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县(区)、乡镇财政部门如何受理补贴资金的审核兑付?
答:实行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后,县(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销售网点的补贴申报和资金兑付。首先要对所属销售网点上报的补贴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以确认购买人是我省农业户口或农垦、森工系统的工人(补贴对象在省内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其次,要将“产品标识卡”上的两组号码(卡号与产品编号)按提示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如录入正确,系统会显示该标识卡对应的产品信息、销售网点和购买人的备案信息等,此时要将申报补贴材料与系统显示的信息进行比对,如果信息一致就可点击“审核通过”,并在7个工作之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销售企业。如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及时当告知原因,并将申报材料退回;其三,补贴资金拨付后,再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补贴发放确认模块,进行补贴发放的确认,如有其他原因导致补贴发放失败,则选择该产品点击“补贴发放失败”按钮,补贴发放失败的产品,在补贴核查列表中的状态变为“未审核”,可以进行继续审核和补贴操作。补贴发放确认后,在销售网点垫付清算模块,县乡财政部门可以查看到所有在本县、乡财政部门备案销售网点的垫付信息;其四,对实行现行垫付办法以前销售产品的补贴申报,应采取特事特办原则,由销售网点集中申报的办法,以加快补贴资金的发放。
12、问: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的试点是否有时限?
答: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和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的通知(黑财经[2009]32号)的要求,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暨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的试点工作从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我省作为试点省份,在试点结束后,如果国家没有出台新的办法,我省的商家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办法将继续实施。
13、问:销售网点在代理申领补贴资金时,是否还需要打印《产品销售信息表》?
答:不需要打印《产品销售信息表》(一式三份)。虽然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后提供了打印功能,但为减少工作成本,避免浪费,各级财政部门在受理补贴申报时不要求销售网点提供《产品销售信息表》的打印件,只需在系统上受理审核即可。
14、问:如何解决农民户口簿重号的问题?
答:现行家电下乡政策规定:每户农民购买补贴产品时,每大类产品不超过2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户口簿编号,对每农户口购买数量能进行自动审核,同一户口购买同一种类产品超过2台时销售和补贴信息将被拒绝录入。由于户口簿编号位数少,我省部分销售网点已发现户口簿有重号问题。对户口簿重号问题按如下步骤处理:一是购买人要向经销商承诺并在《委托书》上注明“确实没有用该户口簿购买过2台该类产品”;二是经销商要在系统显示重号时,要查看其户主姓名是否相同,销售网点在确认确实是重号后,应将购买人户口簿号后添加“-”及户主身份证号后4位数字(如:2301-1234)重新录入,并在销售信息备注栏里对户口簿重号及添改情况加以说明,以备管理部门核查。
15、问:销售网点和财政部门在代理补贴审核和资金兑付时,如何确认农民或农工、森工的身份?
答:一般情况确认农民身份主要看户口簿的户别栏内是“农业户口”即可。农垦、森工系统的农业工人、林业工人身份确认主要看户口薄的签发机关,由农垦、森工系统公安局(分局、派出所)签发的户口,其职业栏内为工人(不分工种)即可,职业栏项没有明确标注的可以按工人处理,地方所属农场、林场职工参照此办法处理。
另外,由于我省部分地区实行户籍改革,取消了户别栏的“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统一改为“居民户口”,这部分农民将不能通过“户别”来确认其是否符合补贴身份。因此,户口薄的户别为“居民户口”的购买人,还要看其居住地,只要户口薄和身份证上的居住地在农村(如:××乡××村),就可以按农民身份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