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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工商部门全力维护下乡产品市场秩序
时间:2009-11-02 12:49:3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为确保“家电下乡”活动的顺利开展,从去年12月下旬至今,桂林市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43人次,规范经营者自律行为,检查相关经营场所169个,检查农村家电经营部1087户,取缔无照经营电器经营部16个,查处了本市及临桂、平乐等县多起制售翻新家电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家电下乡”市场规范有序。

去年12月下旬,

4月22日,平乐县工商局沙子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沙子农贸市场巡查时,发现市场一角挂着2米长的“家电下乡”横幅下,有人销售电热炉。经营者谭某称该电热炉具有环保、节能的特点,因为是“家电下乡”产品,特别优惠广大农民,每台只售120元。当执法人员要求谭某提供该产品作为“家电下乡”指定品牌的相关材料时,谭某无法提供。据调查,谭某于4月中旬从荔浦县某企业购进19台电热炉,自己制作了“家电下乡”横幅,在沙子农贸市场内销售。执法人员要求他立即停止假冒“家电下乡”名义违法经营家电行为,并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今年7月初,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内某家电市场检查时,发现并查扣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往农村市场的假冒“金正”牌DVD影碟机22台,假冒“TCL”、“中兴”、“金信”等10余个品牌的手机65部。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该局根据《广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产品经营者自律制度》,针对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秩序。同时严格农村市场主体准入,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对索证索票的分类保管,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一律不准销售。工商部门除监督商家是否落实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外,对违反政策规定、不履行投标承诺及中标协议、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将给予扣缴保证金直至取消“家电下乡”产品及中标企业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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