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云南省商务厅组织召开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会议。省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内容:一、省商务厅通报我省“家电下乡”和“家电下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二、各委、厅、局参会人员就本单位“家电下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三、商务厅对下一步“家电下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和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按照“家电下乡”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各部委厅局、各州(市)要继续做好本系统、本州市专项整治工作;(二)十二月份组织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整治执法大检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三)各部门、各州市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底将“家电下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商务厅;(四)做好“家电下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按照云南省11个部委厅局联合发文要求,书面总结材料请于2010年2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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