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福建省经贸工作会议获悉,截至2009年底,福建省家电下乡已累计销售产品80.9万台(件),销售额16.7亿元,居全国第三批19个省份的第五位。
2009年福建省经贸部门积极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除家电下乡销售外,全省汽车摩托车下乡累计销售15.8万辆;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回收旧家电7.97万台,销售新家电6.72万台。 自2009年2月福建省全面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以来,相关产品一直持续旺销。去年8月,福建(除厦门外)还在全国率先启动全省网点代垫直补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良好销售势头。 据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周联清介绍,一系列“下乡”政策有效推动了城乡消费增长,特别是农村市场增长快速并超过城市。全省2009年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13亿元,增长15%以上,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以上,比上年加快5个百分点。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