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拉萨1月11日消息(记者德庆白珍 罗布次仁)西藏自治区针对基层农牧区实施家电、家具、汽车摩托车下乡政府财政补贴政策以来,有效带动了农牧区群众的购买能力,促进了农牧区消费市场的拉动。截止到2009年年底,全区累计销售家电、家具下乡产品18949件/台,各种型号的车辆345辆,政府下达的补贴资金达3609万元。 西藏昌都地区江达县县长黎世江介绍说,刚开始农牧民对家电下乡没有太大的感受。后来通过媒体、开展宣传一条街等形式,集中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让广大农牧民清楚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如今买汽车和摩托车的群众日益增多起来,对改善农牧民群众出行条件以及拓宽增收起到的作用日渐雏形,很受农牧民群众欢迎。 为配合西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刺激农牧区消费市场,2009年4月西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家电、家具下乡”财政补贴政策。从补贴额度来看看,在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给予销售价13%补贴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补贴7%,即增加到20%的水平。特别是针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后,部分农牧民家庭缺少家具配套这一现实,西藏还决定将家具下乡纳入自治区财政补贴的范围,给予销售价25%的补贴,享受补贴的最高限价提高至3000元。 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表示,针对西藏运输成本高,群众居住分散,交通条件差等实际情况,自治区财政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使“家电家具下乡”覆盖更多的乡村。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的补贴政策,使广大农牧民群众享受更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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