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家电下乡强农惠农、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我省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提高至7000元,价格调整后的产品将有效满足农村不同阶层消费者的需求。此外,今年,国有农场、林场职工也纳入到了家电下乡的政策实施范围。据统计,目前我省已累计发放“家电下乡”补贴金额3.7亿元。
据了解,本次提高最高限价的商品包括: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9类产品,其中彩电最高限价由3500元提高到7000元;冰箱最高限价由2500元提高到4000元;手机最高限价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洗衣机最高限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提高恰逢春节,节前节后的消费旺季有力拉动了家电消费,而且首次把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到家电下乡的政策实施范围,有效扩大了家电下乡的受惠范围。为落实好上述政策,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将督促各销售网点把最高限价提升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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