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着力加强农村家电流通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覆盖全省所有县乡,2009年家电下乡直接拉动农村消费69.03亿元,产品销量和补贴兑付额均居全国前列。
山东是我国最早推行家电下乡的省份之一,自2008年以来,农民购买限价范围内的彩电、冰箱、手机等产品,可享受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将农村消费潜力有效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去年山东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70.94万件,同比增长237%。
家电下乡加快了农村家电流通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山东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季正亚介绍,截至目前,山东家电下乡登记备案网点已达9100个,覆盖了全省所有县乡。同时,山东财政去年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支持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售后服务网点以及配送中心建设,支持组织对销售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记者近日在山东章丘、莱芜等地采访发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统一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价格表、流程图和农民购买须知,有专人负责导购并回答农民顾客咨询。同时,为全方位服务农民家电下乡消费,山东还在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全部设立了家电下乡咨询投诉电话,建立起咨询、投诉、办理、反馈机制。2009年,仅山东省财政厅设立的咨询投诉电话即直接接受农民咨询1500多人次。
山东省财政厅分析认为,随着家电下乡流通网络的建立,过去许多家电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下不去”,无法真正深入农村的情况得到了根本转变,农村流通企业由此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家电下乡政策持续深入,农村商业流通网点少、覆盖面不全的状况将有望得到更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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