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3日)下午,笔者从滨州市财政局获悉,滨州市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而为方便农民购买,滨州市将按照山东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办法作出的重大改革,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可当场拿补贴。
据了解,滨州市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2010年购买新车的车主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不需要再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滨州市将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从2010年4月1日起,原则上停止原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以后实行销售网点垫付的兑付方式,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可当场拿补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购买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直接申报补贴资金;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审核后,当场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销售网点再到备案所在地县区财政局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
“按照现行兑付方式,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补贴,而现在新的兑付方式可使得购买下乡家电产品的农民当场拿到补贴。”上述负责人表示,这在给农民带来方便的同时还将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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